稱重傳感器是稱量工具的核心裝置,他能夠將物體的重量轉變為電子信號進行輸出。稱量工具的性能絕大部分都是取決于稱重傳感器的性能的好壞,只有保證稱重傳感器的性能才能保證稱重工具的穩定性與精度。所以說,要購買一款性能良好的稱重工具,我們首先要注意稱重工具的稱重傳感器的四大要素。

都是哪四個要素呢?分別是靈敏度、精度、穩定性、數量和量程。
靈敏度:對于靈敏度來說當然是越高越好了,只有靈敏度高,我們進行測量物體的重量時才能得出準確的數據。但是,靈敏度越高外界對稱重傳感器的影響也就越大,因為外界的噪音也是會干擾傳感器的判斷。所以,我們就需要對傳感器的防噪音的性能進行要求,盡量防止噪音的對傳感器的影響。
精度:稱重傳感器對于精度的要求也是非常高的,這是稱重系統的一個比較重要的環節。稱重傳感器的精度直接影響著稱重傳感器的價格。但是,我們對于精度的要求只需要達到符合稱重系統的儀表輸出要求水平略高就行了,不用選的太高,這樣能避免不必要的花銷。
穩定性:穩定性也就是傳感器長時間使用后還能繼續正常的工作,穩定性高的傳感器的使用壽命也就越長。影響傳感器的穩定性的不只是稱重傳感器的質量,還有稱重傳感器的工作環境,一款好的稱重傳感器環境對其的影響也就越小。在我們進行選購稱重傳感器的時候要注意其適用于什么環境,根據具體的環境進行選擇稱重傳感器,選擇正確的稱重傳感器能減少環境對稱重傳感器的影響,增長稱重傳感器的使用壽命。比如說在易燃易爆的環境中使用防爆的稱重傳感器。

傳感器在自動化設備中的重要作用:
近年來傳感器技術得到迅猛發展,同時技術也更為成熟完善,這推動著機器人技術的發展。傳感器技術的革新和進步,勢必會為機器人和其它自動化行業帶來革新和進步。因為機器人很多功能都是依靠傳感器來實現的,這將使自動化更加智能化。傳感器是自動化設備的重要部件,智能傳感器可應用于SmartCar、機器人等,可將其感應到的狀況,利用人工智能辨識,透過驅動裝置回饋反應的系統。
制造業自動化自進入自動化領域以來,在工業機器人和機械手中就大量應用到智能傳感器,并以先進的技術實力占領市場,據悉隨著機器人的需求產業的發展,傳感器在機器人上的應用將越來越廣市場空間也將越來越大,反過來傳感器的技術進步也將推動自動化向更智能方向發展。新一代智能傳感器將成為工業自動化的心臟。
“智能工廠”是指在數字化工廠的基礎上,利用物聯網的技術和設備監控技術加強信息管理和服務,清楚掌握產銷流程、提高生產過程的可控性、減少生產線上人工的干預、即時正確地采集生產線數據,以及合理的生產計畫編排與生產進度。智能工廠可實現的技術包括無線感測、控制系統網路化和工業通信無線化等稱重傳感器。對某些產品質量指標進行快速直接測量并在線控制。而融合智能技術的傳感器將可以很好的解決上述問題。
稱重傳感器在工業自動化及物聯網中的重要性:
稱重傳感器是工業自動化及物聯網的重要組成之一。稱重傳感器是自動化控制系統及物聯網中獲得信息的途徑,稱重傳感器對集信息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將直接影響到控制單元對信息的處理與傳輸。稱重傳感器的穩定性、可靠性、響應速率、抗干擾性等性能指標會對工業自動化控制系統及物聯網應用系統的性能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特別要強調對于新興的物聯網來講,稱重
1:設計:稱重傳感器的設計涉及多種學科、多種理論、多種材料、多種工藝及現場使用條件;設計過程復雜,考慮因子多;設計人才匱乏。
2:可靠性:目前可靠性是影響大量國產稱重傳感器應用的主要原因之一。據統計,在我國電力部門所采用的進口稱重傳感器一般在2~3年不需檢修,采用國產稱重傳感器一般要3~6個月進行檢修。通常國產稱重傳感器可靠性指標比國外同類產品低l~2個數量級。一般來講,稱重傳感器的可靠性與設計(結構設計、可靠性設計等);基礎材料(結構材料、化學試劑、輔助材料等);工藝方法(工藝參數確定、工藝路線選擇、工藝裝備選用等);使用環境(高溫、高壓、強磁、振動等)都有密切的關系。同時還與制造廠家質量管理有關。
3:裝備:長期以來,稱重傳感器的工藝裝備問題一直得不到應有的重視與關注。稱重傳感器的性能和工藝創新與工藝裝備關系極大,稱重傳感器工藝裝備本質上與其他設備有很大不同,更注重性、特殊性,基本上是一類稱重傳感器一類裝備。大多稱重傳感器工藝創新依賴于新工藝裝備的問世。在稱重傳感器工藝裝備的研發與生產方面,國家沒有資助且投入很少,依靠企業自籌資金進行研發,既不利于稱重傳感器工藝研究的創新,且這塊市場被國外所壟斷和占領,嚴重制約了我國稱重傳感器行業的發展。
4:封裝:稱重傳感器的封裝問題越來越受到稱重傳感器業界的高度關注。實際上稱重傳明確市場主辦者的主體責任,在同攤主簽定租賃合同時,明確提出計量活動的相關權利、義務以及法律責任;定期對進行市場管理人員進行計量業務知識及防欺詐培訓,在市場配置標準砝碼用于群眾監督和日常自檢;在消費者所購商品在保持情況下,經復核確定為缺斤短兩的,市場應主動幫助消費者進行維權處理;市場及市場監管部門應建立信用機制,加強對集貿市場的信用建設。